「小花」如何? ——再版前言(節錄) 《尤利西斯》被評為二十世紀百部英語小說之首,對於世界上以中文為母語而對喬伊斯著作並不太熟悉的文學愛好者,很可能引起這樣一個問題:這一部小說如此受人讚賞、受人推崇,它的藝術性自然是非同一般的,我們透過自己的文字能欣賞到嗎? 這個問題不是一句話能說清楚的話。從大的方面說,我們是幸運的。如果沒有七十年代後期的改革開放,我們很可能直到今天還沒有一部中文的《尤利西斯》。其實這恐怕不是“很可能”,而簡直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在介紹外國文學方面舉足輕重的社科院外國文學研究所,恐怕就不會編那部重要的《外國現代派作品選》,主編袁可嘉就不會在一九七八年到天津去找我,我也不會在一九七九年遲遲疑疑開始我這艱難的歷程,當然更談不到八十年代的選譯本和九十年代的全譯本。可是,我們現在不但有我的全譯本,還有急起直追而來的另一個全譯本,讀者不僅可以看到中文的《尤利西斯》,還可以選擇,起碼可以親自看一看,「奇書「究竟奇在哪裡,不至於對英語世界文壇的這個只見一片雲霧。 然而,從認真講究藝術的角度看,喬伊斯在這部巨著中那種看似信筆亂寫而實際用意深刻的構思,讀來幽默生動而談笑之間入骨三分的人物刻畫,彷彿天馬行空而到處互相呼應的情節安排,以及他那變化多端而無不恰如其分的文體——這一切都是透過他那處處極其準確的文字表現出來的,在我的中文譯本中都沒有走樣嗎?我在拙譯前言中說:「我的目的是盡可能忠實、盡可能全面地在中文中重現原著,要使中文讀者獲得盡可能接近英語讀者所獲得的效果。」我以這樣一個明知難於完全實現的理想為目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再現了原著的神韻? “盡可能”,這是分量很重、要求很高的三個字。如果有一段譯文大體上還可以令人滿意,但是有些地方不太準確,或是讀者理解中有一些原文讀者所沒有的障礙,不論在內容、精神、韻味之間的哪一方面,只要有可能換上一個更全面、更準確的譯法而同時能排除這個障礙,就是沒有做到「盡可能」。這些本是我在具體翻譯過程中不斷琢磨的問題,但是在長達一千多頁的譯文中,難免留下沒有琢磨透的,這就是沒有達標的缺陷。 這個目標是否定得過高?我在一篇回答質問而寫的文字《〈尤利西斯〉原著的韻味何在?》中提到,這本是我在多篇論文中論述的等效翻譯的理想,是我認為所有文學翻譯工作者都應該爭取的目標。我認為,雖然難於百分之百實現,然而確實是可以爭取的。這一點,我們如果拿它和錢鍺書先生所論的翻譯理想比較,就可以看得相當清楚: 文學翻譯的理想可以說是「化」。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風味,那就算得入於「化境」。 錢鍺書先生這段現在已經成為翻譯界名言的話,我在寫《論翻譯》之初曾經仔細學習,對我追求的等效方針有很大影響。但我感到這個理想雖然美妙,卻遠遠超過了可以實現的目標。 「化」字本身比較籠統,但是錢老兩方面的界定都是硬性的:不是盡可能不露痕跡,而就是不露;不是盡可能保存原著風味,而是完全保存。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我雖然在《論翻譯》中已經引用錢老這段話前後的內容,卻從來不敢直接應用這段話本身,也沒有用過「化」這個概念。現在看來,如果說錢老的「化」是十全十美的理想之花,那麼我為等效翻譯提出的目標可以說是「小化」。小就小在三個「盡可能」。等效雖然已經是不容易實現的高標準,但只是在三個互相制約的「盡可能」範圍之內爭取。例如,假定有一段話要做到完全不露出翻譯的痕跡就不能不影響它的精神實質和韻味,那就情願讓文字稍稍露出一點翻譯的痕跡。所以說只能算是「小化」。和十全十美的理想之花比,只是「小花」。 拙譯人民文學版一九九四年四月開始發行後不久,據記者報道,當時還健在的錢老看了拙譯之後曾有充分肯定的表示。錢老不僅對中外文學博大精深,而且是極少數原來就熟悉《尤利西斯》原著的中國學者之一,再加上他對文學翻譯的深入研究,我想沒有人會不同意,他是有資格評論《尤利西斯》譯稿品質的行家,所以我看到這個報道,儘管其中並沒有提供更多的細節,頓時感到幸遇知音。我當然明白,錢老那句肯定拙譯的話說得比較重,這是一代宗師對後學的鼓勵,也只是通讀之後的印象,並不等於他沒有發現可以改進的地方,所以次年( 1995)我剛好回國講學和參加研討會,非常希望有機會面聆教誨。我當然不會提錢老自己的“理想”的“化境”,而是想請他談談他對“小化”的看法,尤其想請他指出拙譯中的一些傾向性問題。知音的指點總是中肯的,何況錢老這樣學貫中西而又才華絕代的知音。 不幸,我到北京的時候,楊綛女士示知錢老已經病重住院,不能見客。我和錢老只有若干年前的一面之緣(雖然是一次非常值得珍貴的暢談),沒有可能在那樣的情況下再說什麼。現在,我只能在深切的悼念之中埋怨自己沒有及時行動,喪失了一個非常難得的進一步請教和深入探討的機會,留下一個無法彌補的遺憾。可以說的是,文學作品尤其是巨著的翻譯,不同的翻譯方針必然會產生截然不同的譯品;拙譯並沒有敢以錢老創立的“化境”為目標,而是以等效翻譯的“小化」為目標,錢老讀後能充分加以肯定,應該可以認為這不僅是肯定了拙譯的效果,同時也是肯定了等效翻譯的方針,說明了這「小化」目標是和他一貫追求的「化境」文學翻譯理想並不相左,至少在方向上是一致的。這對於這個「小化」目標所反映的等效翻譯原則,實在是一個強大的支持。 …… 在令人眼花撩亂的第十五章內,有一處表現的是西方文化中稱為“黑彌撒”的場面,其所以“黑”,是因為和正常的“彌撒”恰恰相反。對God(天主)的呼聲,反過來是Dog(狗),於是在場面上出現的呼聲就是拖長了的Dooooooooooog!喬伊斯充分利用英語的特點,創造了這樣一個怪詞,在顛倒的同時也表現了露骨的褻瀆,這個怪詞怎麼翻譯,在這段內就是一個重點。 不用等效觀點,「忠實」的譯法也許有兩種。一種是忠於Dog的詞義,譯成「狗」。這樣,褻瀆的意思可能有,但是從上下文看不出它和「天主」的關係,所以褻瀆的對像不明。另一個辦法是忠於「天主」的顛倒,譯成「主天」。但這樣的顛倒,不但沒有褻瀆的意義,反而更進一步頌揚天主,說它不只是天上的主,也是天的主宰。這兩種譯法,都是只看原文的字面意義,不考慮它的精神實質,所以譯文的效果和原文效果相左,甚至完全相反。 根據等效翻譯的觀點,Dog這種既顛倒而又褻瀆的精神內容和韻味,正是原文在這裡的關鍵,在翻譯中必須重視,必須盡可能忠實反映,而“狗”這個動物倒是無關重要的。所以,我放棄“狗”,用“豬、主”諧音,把Dooooooooooog譯成了“豬豬豬豬天”。 一九八七年的選譯本出版以後,我在耶魯大學善本圖書館研究期間利用他們的優越藏書條件,對比研究了當時已經出的其它語種譯本,發現那些譯者都只顧顛倒,不管褻瀆,雖然沒有像「主天」那樣完全違反原著精神,也基本上忽略了它。於是我把我的譯法和其他各語種譯法並列,納入一九八九年我在費城國際喬伊斯研討會上發表的論文,作為運用等效翻譯原則的一個典型例子,向與會的喬學家宣讀,結果獲得聽講的二百餘位學者的熱烈掌聲,演講結束時我受到從未經歷過的全場起立長時間鼓掌,論文收入研討會論文集在英國發表後,英國的評論家也認為深得喬伊斯著作的精髓和神韻。 然而,拙譯有一個顯著的不確切處。原文Dooooooooooog中有十一個o,表示拖長的呼聲,我認為中文“豬”字的音節單純,沒有辦法像Dog那樣在中間拆開再插入那麼多表示拖長的音素,要表示“豬”就得說「豬」這整個字,所以只能用重複的辦法。可是整個字比單一音素的分量重得多,如果照樣重複,勢必產生畸形效果,為了避免那種畸形,我將「豬」字重複次數減半,希望這樣可以使譯文不至於產生過分超過原文的效果。但是,五次的重複,韻味終究和一個拖長很不一樣。 我的自我安慰是,這一點韻味差異,總比遷就詞義而丟失精神實質強,總算在漢語的具體條件下作到了“盡可能”,所以在全譯本中也仍然保留這個譯法,全譯本出齊以後的一九九六年初,還在香港城市大學的一次演講中,將它作為調節譯文效果的例子作了比較深入的討論。而正是在那次會上,一位聽講的學者使我明白了,我還沒有做到「盡可能」。 “我可不可以提個建議?”那位先生在擠滿聽眾的禮堂中間站起來大聲說,“這個問題可不可以利用中文特有的韻母來解決?” 他的話使我豁然開朗(所以我直到今天還記得他在人群中站起來說話的情景)。是啊,為什麼不利用韻母呢?顯然,我在翻譯過程中的思路並沒有像我一貫主張的那樣完全擺脫原文文字的束縛,所以沒有啟動中文的全部“可能性”! 這次修訂中,已經將十五章這個怪字Dooooooooooog改譯為: 豬乎乎乎乎乎乎天! 這例具體而微,雖然只涉及一個字的譯法,卻反映了等效翻譯的整個過程。首先是深入理解原文的精神實質,充分估計它對原文讀者的效果;然後擺脫原文形式的束縛(可惜沒有完全擺脫!),在譯文中設計「盡可能」逼近原文的效果;而在完稿以後,而且慢高興,再認真琢磨琢磨,盡量徵求徵求意見,具體到這個實例是我幸獲知音的建議,使我消除了原譯的缺點,同時保留和發揚了原譯的優點,向真正的「盡可能」又靠攏一步。 …… 金隄 二〇〇〇年九月於西雅圖 |